第A6版:观点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亟待机制保障

  近年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被冒用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暴露出公用品牌保护的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市场与贸易研究室主任李国祥指出,保护知名品牌要靠行业自律,更需法律和机制保障。
  李国祥说,造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被滥用的原因,首先是农民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对品牌使用的合法性意识淡薄。有些农民自己生产农产品,贴上别人的品牌,认为这是无所谓、不违法的事情。第二是法律缺位。公用品牌被冒用将会受到何种处罚,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造成执法难度大。第三是我国农产品市场整体监管难度较大。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的客户和经营者都很多,给监管带来难度。此外,公用品牌被冒用还与追责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制度没有建立健全有关。
  放任这种情况,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发育,特别是走质量兴农的道路非常不利。所以,将来要加强立法,根据法律加强保护,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更好保护公用品牌所有者的权益。
  当然,对一般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加强教育,让农民树立起品牌使用和品牌保护的意识。改变农民的观念,培养农民的规则意识,要靠教育,靠普及。教育不仅仅是开个培训班,也包括媒体教育,法律处罚的现场警示教育,这样才能慢慢地把农民的观念转变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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