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消费

永嘉调解一起虚假宣传消费纠纷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5万元

  近日,永嘉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其妻子在某化妆品店,听信商家宣传的其产品具有理疗效果,可以调理身体,治疗痛经、宫寒、子宫肌瘤等问题,在持续一年的时间里购买了4万多元的产品。但陈先生发现妻子的病情并没有好转,而且生病了也不愿意去医院。陈先生认为店家的虚假宣传导致其妻子耽误了病情治疗,遂向县消保委投诉,希望能够帮助维权,挽回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永嘉县消保委立即组织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商家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为扩大业务,商家将普通日用品包装成理疗产品,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广告宣称其具有理疗效果,可以让消费者告别痛经、宫寒、子宫肌瘤等问题。消保委工作人员对商家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经永嘉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最终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商家一次性赔偿陈先生25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目前,市场上保健产品鱼龙混杂,虚假宣传行为时有出现,这些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背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树立科学的医疗保健理念,对保健产品宣传的效果应辨别真伪;当身体出现不适症状时,要到正规医院检查和治疗,遵医嘱使用药品;购买保健产品时,要索取并保管好购物凭证,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肖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