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正按照“示范全覆盖、质量大提升、百姓更满意”的目标,研究制定扩大“放心消费”的政策举措,通过“放心消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计划到2020年,累计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万家以上,基本覆盖全省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及经营服务性企业,到2022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面覆盖全省主要行业和新兴领域。商品和服务整体质量大幅提升,到2022年,全省放心消费指数达0.9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6%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人民对消费的满意度稳步提高。到2020年,维权网络覆盖城乡,重点消费场所均建立投诉处理绿色通道。
据悉,自2016年我省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以来,消费动力更加强劲,消费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13年的39.7%提高到2017年的56.3%,成为第一动力。目前全省已建成放心农贸市场780家、放心商店4559家、放心网店2975家、放心餐饮2753家、阳光厨房10495家、放心工厂5万家。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加快推动实物消费品和服务消费品提质升级。坚持政企联手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实施标准化、品牌化战略,打响“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浙江农产品品牌、浙江服务品牌,更好地满足百姓“吃得放心、穿得舒服、住得舒适、行得方便、游得舒心、购得放心、娱有所乐、学有所得、健康长寿、老有所养”十方面需求。
为此,我省将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包括创建千家放心市场、两万家放心商店、万家放心网店、万家放心餐饮、千家放心景区、十万家放心工厂。与此同时,做大做强放心消费新平台,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打造一批高能级消费平台,加快建设新型贸易中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平台建设,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一批浙江精品销售中心。加快补齐农村消费、老年人消费、孩子消费、网络消费等放心消费短板,通过抓信用、抓标准、抓维权,抓文化,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此外,我省还将通过完善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明码实价制度、支付安全保障制度、最严监管制度、消保制度及消费者评价制度,形成放心消费制度闭环,确保“放心消费在浙江”的全面实现。
沈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