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触犯危险驾驶罪,应某领刑拘役1个月,罚金2000元。对于这个结果,应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仙居人应某经营着一家家教中心,两年下来,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距离家教中心2公里处有一所小学,20多名学生选择来这里补习,可学生的家长忙于工作,不便接送。接送孩子从学校到家教中心,成了应某的又一门生意。既要便利学生,又要节省家教中心的开支,应某想来想去,决定把自己日常使用的小客车非法改装,把后座座椅全部拆除,再放上小桌子和小箱子,以便学生乘坐。
从2017年12月起,应某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开着这辆“黑校车”到学校门口接送学生。
今年6月5日,天下着大雨,由于路难走,需要接送的学生比往常多了许多。应某心里清楚,客车不能超载,但多跑几趟费力又费时,便让22名学生全挤进了本只能坐6人的小客车内。不料,车子开出不远,就被交警拦了下来。更让应某没想到的是,超载接送学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分析:一直以来,部分地区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的车辆超员、超速行为较为普遍,驾驶人驾驶车辆如严重超员、超速运输,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将“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
法院经审理查实,应某在5月底至6月初期间,有3次严重超载学生的行为,且应某并无从事校车运输资格而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载客量,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这种“黑校车”上下学,如果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及时向警方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
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