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谭敏在《广州日报》撰文说,广东东莞高埗“叔公”近日在横滘头村的奖学金发放仪式上,委托村委会干部给村里70名学子派发了39.1万元奖学金。从2008年开始,他的这一善举已进行了11年,共捐资助学456万元,受惠学生上千人次。不过直到现在,许多拿到奖学金的学生还不知道“叔公”的真实姓名,也没见过“叔公”。只知道这位“叔公”是村里一位民营企业家,乐善好施却非常低调,从不露脸。
如今,像“叔公”这样捐资助学的新乡贤已不止一个两个,在网上搜索“新乡贤+助学”的词条,发现这样的新闻不胜枚举。浙江仙居县沈策先生为仙居教育事业累计捐资60余万元,先生仙逝后,女儿沈国瑛接过乡贤之棒继续捐资30余万元;广东惠阳白龙塘乡贤和村民组建了村助学慈善机构“惠州天祥助学促进会”,先后资助和奖励村里考上大学的学生近 200人……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一直有着深厚的重贤、尚贤传统。乡贤德高望重,既是村庄的道德典范,也往往是村庄秩序的守护者。随着时代发展,中国的农村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能力的长者、贤人,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依然重要。
乡村振兴要发挥好乡贤的作用。要培养见贤思齐的风气,让乡贤的言行成为村民的榜样,让乡贤崇文尚学、热情仁义、乐善好施的精神力量影响村民,引导村民向上向善。要鼓励乡贤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除了在教育、文化、慈善等方面发挥作用,还要鼓励他们更多地用自己的学识、技艺、经验、财富建设家乡,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