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用村务监督遏制群众身边微腐败

  □陈志刚
  加强村务监督,对于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必须在“愿监督”“敢监督”“会监督”上下功夫。
  第一,要增强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愿监督”。一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选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之人;另一方面,要激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乡村党员、普通村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乡村社区的治理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只有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才能编织严密的监督网络。
  第二,要增强村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制度化和规范化,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普通村民“敢监督”。为了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必须严格做到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上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汇报,对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生冲突的情况进行仲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评议村“两委”的结果进行适当处置。另外,不但要在制度上充分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民主评议权,而且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考核监督甚至罢免的体制机制。
  第三,要增强业务培训,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会监督”。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活动涉及广泛,为使监督更加切实有效,必须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对于比较复杂的项目,也可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委托专业的中介组织等对其进行评估、审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增强监督的成效,还必须建立村级“权力清单”,促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化、规范化。
来源:《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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