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指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的目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助推“两个高水平”建设。
《要点》明确了9个方面的工作,指出要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目标,谋划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组织研究《浙江省食品安全战略规划纲要2035》,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实施,努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省。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互联网+”“标准化+”,培育“浙江制造”品牌食品企业。
全力深化“双安双创”,不断提高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国省联创、全域推进,严格把关、树立品牌的思路,推动杭州、宁波、绍兴三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走在前列。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大力推进15个以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2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9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村食品安全。深入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地产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500个,100家乡镇农贸市场建成快检室并免费开放。
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优化食品消费环境。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日常监管,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活动,深入实施浙江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深化“三小一摊”登记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500家。加快推进各地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各市县主城区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等专项整治,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到人,形成强大威慑力。扎实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区域合作三年行动计划。
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范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化、监督抽检公开化,省级抽检监测共安排食用农产品1万批次以上、食品2.8万批次以上、食用林产品2000批次以上、初级水产品4000批次以上、食品相关产品1400批次以上。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基层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按照共建共享要求,深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拓展社会共治渠道,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社会各界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素养。
强化改革创新引领,构建现代化监管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推进全省食品行政审批资源整合、流程再造、简政提效。进一步深化食品“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发挥浙江省信息经济、“互联网+”的先发优势,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
强化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政治任务,确保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