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诸暨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江藻镇葡萄种植户投诉,反映他使用了从当地农资经营店购买的一款肥料后,10余亩葡萄出现裂果和软瘪现象,要求该店赔偿。当日,执法大队即向当事人了解详情,约定时间到现场踏勘……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种植户获得经济补偿1.5万元。
近年来,随着农民维权意识增强,农业投诉举报逐年增多。农业生产事故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诸暨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借鉴新时期“枫桥经验”,建立完善了一套农业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布电话,建立机制。以96345(12316)农业举报投诉电话为依托,及时完善受理与调处机制,对投诉记录实行一事一表,调查处理结果登记在册。二是处理及时,决不推诿。规定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赶赴现场了解踏勘,当即提出解决意见。三是认真调查,科学界定。邀请农技专家与执法人员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科学分析,以事实为依据,按相关规定合理界定双方责任。四是严肃查处,合理补偿。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又超出职权的投诉举报,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向当事人指明维权途径,尽可能调解处理,合理补偿。做到事态不扩大,矛盾不上交,真正体现“执法为农、依法护农”的理念。“坚持矛盾不上交,不拖不推,努力就地化解”。据了解,每年经诸暨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调解成功的纠纷投诉事件不下20起,不仅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提高了政府部门公信力,更有效消除了不良涉农舆情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楼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