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全国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年底前将实现全覆盖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有2200多个县(市、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8万多个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分别达到81%和72%。12个省份实现了县级平台全覆盖,7个省份实现了乡镇平台全覆盖,16个省份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加便捷、更加有效,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已成为司法系统宣传法治、发挥职能、展现形象的亮点和名片。”
  “公共法律服务具有公共性、法律性、服务性的突出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傅政华强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政府实现从理念、职能到运行实践的一体化转型,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傅政华在发言中透露,为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司法部研究提出了未来三年公共法律服平台建设的渐次推进工作目标。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19年底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融合,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可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2020年底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融合,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据中国新闻网 钟升/文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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