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市秀洲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柴先生投诉,称在秀洲区某电器卖场购买了一台价值6700元的美的柜式空调,空调安装人员上门安装时告知消费者该空调没有保修卡和说明书,怀疑是台旧空调。消费者柴先生认为该卖场涉嫌消费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嘉兴市秀洲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电器卖场进行情况核实,该卖场销售部经理表示,公司配送系统里查找不到该台空调的配送记录。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不论是配送系统问题还是公司配送人员擅自以旧换新调包,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是事实。根据浙版“新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承诺,以及对消费者询问、投诉的答复,视为经营者的行为。”最终,该卖场同意对消费者柴先生作出“退一赔二”的赔偿,即空调做退货处理,另赔偿13400元。
沈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