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食品药品安全

我省启动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

消费者购买国外化妆品不再有“时间差”

  4月17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在舟山举行启动仪式。这意味着我省对进口“非特”化妆品管理已正式由原先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今后,我省消费者购买国外化妆品不再有“时间差”,可同步用上国际领先化妆品,舟山浙江自贸区与上海浦东新区一样,并列成为进口备案试点区域,实施一样的政策措施,具备一样的进口“非特”化妆品上岸条件。
  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和非特殊用途两类,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的化妆品,除此以外均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浙江是化妆品生产经营消费大省。过去,由于进口化妆品审批事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每进口一种化妆品,都要到北京提交产品资料、企业资料和样品,接受专家审评,办理时限一般耗时较长。启动备案管理试点后,企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只需先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再把纸质版材料交到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受理窗口报送备案,符合要求的可当场备案。
  我省启动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全国领先的“美妆”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引领产业集聚裂变,推动浙江“美妆"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国际先进水平一致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控制风险、保障安全的重大创新。
  据悉,今年3月28日,省食药监局已经发布了《关于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要求,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拟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口岸以备案方式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其境内责任人通过全国统一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开展进口贸易。为方便企业办理备案事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舟山市设立受理点,办理备案资料接收等相关事宜。
  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信息(备案基本信息、产品技术要求、产品包装立体图、产品包装平面图等)和产品备案后资料监督检查结果,会在国家相关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和相关进出口监管部门查询。 李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