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自治消化矛盾 法治定纷止争 德治春风化雨

桐乡“三治融合”为乡村振兴加油

  □本报记者 金国栋 通讯员 夏建兴
  本报讯 “自觉遵守文明餐桌有关规定,不奢侈、不浪费……”日前,桐乡市崇福镇上莫村村委会办公楼里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宣誓仪式,姚掌根等18位村民作为村里的文明餐桌评判团成员,在这里宣誓、上岗。
  崇福镇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当地一些村民红白喜事讲排场、比阔气,大摆酒宴,村民负担比较重。为整治农村酒席奢侈浪费之风,一些村在“自治”上动足了脑筋。上莫村组建了文明餐桌评判团,村里给评判团成员发放聘书,每年举行宣誓承诺仪式,村民自己也签名承诺。自此,村民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热情高涨,厉行节约的文明乡风在村里悄然兴起。
  桐乡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乡村治理如果光靠政府“大包大揽”,肯定管不过来,也管不好。2013年,该市率先探索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推行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和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等模式,做到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如今,作为社会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三治融合”已在桐乡的乡村治理中被广泛应用。
  “我们每个村都有一个道德评判团,成员由村民推举,再经村民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该市高桥街道党委副书记徐晓叶说。
  乡贤参事会是该市力推的乡村自治手段之一。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市各镇(街道)村(社区)的乡贤参事会陆续产生,并开始积极参与村内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三治融合”给桐乡市的乡村治理带来了新气象。目前,该市已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个;所有村(社区)均成立了百姓议事会;全市组建了100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建立了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组织,实现了道德模范评选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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