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办线索,拱墅区市场监管局破获了一起网络订餐平台经营户冒用他人资质经营案。
据调查,当事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饿了么)的业务员过某某为了提高自己的业绩,找到煎饼爱上豆浆、兄弟东北菜、冰咯棒等13家证照过期或无证无照的经营户,冒用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帮助13家经营户在该网络订餐平台上线经营。
该网络订餐平台的运营单位——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户进行实名登记和许可证审查,使得部分食品经营户冒用他人经营证照入网经营。据该网络订餐平台后台数据统计,在此期间,这13家经营户共成交订单3000多单,总交易额10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主体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改正并处以罚款15万元。此外,对13家违法经营户全部予以关停。
该局提醒消费者,网络订餐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店家是否办理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发现无证经营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的,可拨打12315或12331进行举报投诉。 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