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审议通过了该部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研究起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被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是其今年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5年初,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授权,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取33个县(市、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这也被俗称为农村“三块地”改革。
根据计划,试点任务到今年年底将结束。看起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改革方面的法律修改有望加速推进。
农地征收立法加速推进,提高农民补偿是重点。目前,很多大城市郊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已接近市场化价格。但在其他农村地区,农民获得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还是偏少。甚至个别农村地区,地方政府恶意压低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引发不少社会矛盾。
当然,这不是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不重要,只不过,农民土地征收补偿不仅涉及农民利益,在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十分依赖的背景下,这项改革会对地方财政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在这“三块地”改革当中,农村土地征收改革阻力最大。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地方政府大量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商业性开发。与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巨额收入相比,被征地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分配比例相对较小。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在2008年的一项研究显示,以全国土地出让为例,1995年,政府与集体、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为2.5∶1;2005年,这个比例扩大到9.7∶1。集体和农民所获得的分配比例,实在是少得可怜。
按照现有法律,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是按照土地产出计算,而地方政府把土地征收后,按照建设用地进行出售。其中存在的巨大差距非常明显。
通过制定法律来增加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收益,有其必要性。十八大报告也曾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未来改革方向应该是:一是土地增值部分要增加农民分配比例,地方政府减少分配比例;二是实现价格市场化,农地补偿应该与同类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看齐。只有如此,农民才能心服口服。土地征收制度也才能更顺利运转,才能减少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冲突,让社会更和谐。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