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四个坚持”的“浙江经验”得到肯定

  □见习记者 李军
  本报讯 1月10日下午,农业部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重要讲话,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会议,浙江省副省长孙景淼在浙江分会场介绍了我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会议对下一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动员部署。
  会议在肯定了近年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坚定不移推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准改革方向,守住改革底线,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发挥政治优势,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有序推进。
  会议指出,下一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重点抓好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科学确定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四方面工作。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孙景淼在介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成效时说,浙江早在1993年就开始探索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经过多年引导推进,目前,全省29497个村完成了改革,占总数的99.4%,量化经营性资产1151亿元,界定成员3527万人,基本建立归属清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介绍“浙江经验”时,孙景淼说,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我省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切实凝聚改革共识;二是坚持规范操作,切实把好改革方向;三是坚持农民主体,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四是坚持赋权活能,切实增强集体实力。下一步,浙江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特别是汪洋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秉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添活力、增动力。
  会议特别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把这些工作抓好、抓实。
  江苏省苏州市、黑龙江省方正县、安徽省天长市、山东省等4个单位也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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