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近日,省农业厅下发《关于加强河湖库塘清污(淤)泥农用指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该工作,为我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提供坚实的土壤环境和水环境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的贯彻力度,做好本行政区域河湖库塘清污(淤)泥农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河湖库塘清污(淤)泥农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农用河湖库塘清污(淤)泥的质量状况;加强对河湖库塘清污(淤)泥还田、堆放区块选择的指导,检测合格的污(淤)泥,应重点使用在土壤环境容量较大或承载能力较强的耕地以及新垦造的耕地,尽量选择在种植多年生作物的田块使用。
通知强调,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耕地地力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对河湖库塘清污(淤)泥使用区域耕地土壤肥力、环境等状况的监测。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河湖库塘清污(淤)泥农用的情况。要引导群众科学利用,促进河湖库塘清污(淤)泥资源化利用和河湖库塘水环境质量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