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裘云峰
本报讯 近日,记者接到衢州市衢江区一位姓程的先生来电,询问为何去年没拿到种粮补贴。
程先生告诉记者,他种了5亩多地,往年种粮补贴在五六月份就会打到卡上,“前年还有500多元,去年就没有拿到了。”
记者联系上了衢江区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颜贞龙。颜贞龙表示,2015年衢江区稻麦复种起补面积是50亩,种5亩多地不在规模种粮补贴范围内。
当记者把回复反馈给程先生时,他又向记者反映:“衢江边上的柯城区有散户去年拿到了种粮补贴,这又是为什么?”
为了证实这一情况,记者又联系了柯城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孙琇华。“不会有这种情况。”听了记者的讲述,孙琇华非常肯定地说:“柯城区粮食生产补贴也是针对全年用于种植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补贴220元;单季稻每亩补贴150元。”“程先生说是散户拿到的补贴,会不会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孙琇华补充道。
记者再次拨通了颜贞龙的电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衢江区也是有的。”颜贞龙告诉记者,只要是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都有这项补贴,去年衢江区的补贴标准是每亩85.5元,如果程先生没有拿到这一补贴,是不是没有申报或其他原因,可到所在乡镇了解。
记者将情况再次反馈给程先生,程先生表示有可能是他将两项补贴搞混了,会到所在乡镇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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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含两项内容: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为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实施普惠制耕地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要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并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改变耕地性质的畜牧(水产)养殖用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暂未达到耕种条件的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