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语,揭示的是野生动物因为市场需求遭受杀戮的惨痛。然而,明明是法律所禁止,但一些人对“野味”的嗜好,却让不法分子结伙成团,铤而走险,干起见不得光的“地下生意”。
2月23日,永嘉县检察院指控阚某等32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群众举报牵出一起大案
去年八九月份,永嘉警方侦破了一起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的特大案件,现场查获穿山甲、熊掌、娃娃鱼、豹猫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500多只。其中,穿山甲的数量高达370多只。
这起公安部督办案件,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近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这起特大案件缘于群众举报。2014年10月初,有人举报称,永嘉瓯北一农家乐有人吃穿山甲。民警得到线索后,多次守候在这家农家乐厨房后门,等待送货人上门。之后,一个从事野味生意多年、开着面包车四处送货、圈内人称“阿俊”的人,出现在民警的视野里。这个人就是阚某,温州市区人,今年39岁。
经查,阚某销售的野生动物收购于广东、广西等地,以穿山甲居多,有活体和死体。广西人李某和广东人尹某是他的“上家”。李某长期在中越边境活动,从越南人手里低价购入穿山甲、熊掌等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然后贩卖到国内各地。
每次阚某要货,李某等人一般都是通过客车把“货物”托运到温州,有些直接运至市区的汽车南站和瑞安一家汽车站。有时候,“上家”为了减少风险,也会先把货托运到义乌,再转运到市区双屿客运中心后转交给阚某。
检方起诉书指控,2012年初起,阚某从被告人李某、尹某、黄某等人处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及其制品。现已查明,从被告人李某处收购穿山甲100只以上及黑熊掌4只以上,其中于2015年2月2日至4月8日,合计收购活体穿山甲27只,冰冻穿山甲1只;从被告人尹某处收购活体穿山甲20只以上;从被告人黄某处收购冰冻穿山甲3次共计300余公斤(案值15.6万元以上)。
重操旧业的“老资格”占了一半
阚某自称从小就对动物感兴趣,以前曾上山打猎,卖些野货,后来专门卖蛇、野猪肚等野味,认识了一些在广西、广东的行内朋友以后,开始做穿山甲、熊掌的非法生意。
为方便买卖,阚某在温州市区锦绣路某小区和双龙路某小区设了两个仓库。2015年4月7日晚,阚某被抓获,警方在这两个仓库查获冰冻穿山甲137只以及熊掌57只,上述涉案穿山甲及熊掌合计案值47万余元人民币。
除了自己参与非法买卖珍稀动物,因为生意忙,阚某还拉上了妻子张某,让她帮忙取货。案发后,这对夫妻,双双被刑事拘留。
在温州的“珍稀动物”市场,除了阚某,张某平也很活跃,其经手的珍稀动物占据着温州售卖总量的一半。张某平是瓯海人,1969年生,比阚某年纪大,也比阚某资格老。张某平在2007年12月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直到2009年11月20日才被假释。但是出狱几年后,2015年年初,他又开始重操旧业。
案发后的2015年4月8日凌晨,民警在张某平的住所及存放货物的“仓库”,查获疑似冰冻穿山甲18只、疑似穿山甲鳞片3袋、疑似熊掌1只、疑似穿山甲碎块8块等物。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张某平处查获的疑似物分别为穿山甲和黑熊掌。
张某平供述称,重操旧业,是因为贩卖这些野味利润丰厚。
农家乐及高档会所负责人被起诉
阚某、张某等人倒卖如此大量的珍稀动物,背后必然有旺盛的市场需求。两人供述,他们进的货,均以高价转卖给了温州地区的农家乐和高档会所。
物以稀为贵。穿山甲等珍稀动物被当作一道神秘的滋补品,在一些农家乐和高档会所里风靡。而这些农家乐和高档会所,也因为有了这些“野货”,成了一些吃客定期前往的“据点”。
案发后,黄某等温州地区17名农家乐及会所负责人被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刑责。
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历经2次退查,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最终,永嘉县检察院于2月23日对涉案的3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阚某、张某、李某、张某平等11人因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穿山甲及其制品,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尹某等4人因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穿山甲,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黄某等17名农家乐及高档会所负责人被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提起公诉。
许梅 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