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将城市周边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为基础,按允许建设区“鼓励划”、有条件建设区“挤压划”、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应划尽划”的要求,将城市周边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方案》要求,各地上报的划定任务需符合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形态优化等要求。其中,数量增加是要在划定后,拟划入的面积与已有基本农田之和达到下发初步任务范围内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拟划入面积达到该范围内下发初步任务的80%以上,或者加上已有基本农田达到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90%以上。质量提高是指拟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平均质量等级有所提高,水田水浇地、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比例有所增加,无遭受严重污染耕地。形态优化是指划定后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带等生态屏障共同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能够发挥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城市扩张蔓延的作用。
  (据中国农业新闻网 高文/文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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