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农村古建筑屡遭盗卖

三部门发出“追缉令”

  7月3日,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联手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异地迁建传统建筑和依法打击盗卖构件行为的紧急通知》,这一被业内人士称为“填补空白”的文件,向近年来屡见不鲜的传统古建筑被偷盗、拆解贩卖等行为发出“追缉令”。
  传统建筑构件频繁被盗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传统建筑收藏热的兴起,正导致一大批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传统建筑在全国各地遭遇盗卖、迁建甚至被破坏的命运。
  在安徽省黄山市徽派建筑较为集中的瞻淇村,60岁的村民吴月仙住在“九世同堂”民居中。该民居1901年修建,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门楼上“九世同堂”主题的镂空砖雕十分精美。在这里居住了30多年的吴月仙说:“刚来的时候木雕很多,现在很多东西都被偷走了,所以养了只大狗来防小偷。”
  在古城山西平遥,由于积淀了大量传统建筑资源,甚至形成了一个大型文物市场。在平遥县安固村,随意走进三四户人家,宽敞的院落内堆放着各式石雕,有的家中还摆放着老式木构门窗等。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主要看年代、造型、品相、雕刻工艺等定价。经营这些店铺的商人说,如果要老宅子可以帮忙联系。
古建筑异地搬迁情况严重
  针对破坏传统建筑行为,住建部等三部门向全国各地主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开展传统建筑调查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强调认定的传统建筑应实施原址保护,不得实施异地迁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认定传统建筑,否则将撤销传统建筑所在村落的“中国传统村落”等称号,并通报批评相关部门。
  同时,三部门强调要加强传统建筑交易管理,国有的认定传统建筑所有权不得买卖,非国有的认定传统建筑所有权可以交易,但不得进行搬迁。各级公安部门将加大对盗窃认定传统建筑和构件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
  此外,三部门还将联合开展打击和制止认定传统建筑异地搬迁和盗卖等行为的专项督查。
  民间文保人士唐大华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了城,乡下老房子空置越来越多。再加上老房子普遍年久失修,老百姓宁愿花钱修新房也不愿意维修老房子。如此一来,有价值的老建筑、老构件成为不法文物贩子眼中的“唐僧肉”,偷盗现象非常突出。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收藏热的兴起,这些有着乡愁印迹的老房子、老构件受到城里人的青睐,农村人愿卖,城里人愿买,老宅子和老构件就这样源源不断地离开了故乡。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护是重点
  业内专家认为,三部门出台的紧急通知,对于制止异地迁建和打击盗卖构件等破坏传统建筑的行为,为在城镇化过程中“留住乡愁”很有必要,但要真正落到实处仍面临不少挑战。
  安徽省徽学会理事陈安生认为,通知要求认定的传统建筑不得进行搬迁非常有必要。陈安生表示,徽派建筑是徽州文化作为中国特定历史、地理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地域建筑,如果离开这个特殊地域环境,缺少这种特定的历史文化氛围,割断这种一以贯之的历史文脉,即使每一块砖每一根梁都保留了下来,也是对其历史文化价值的一种破坏。
  不过,部分业内专家认为,要完全做到原址保护其难度不小。专家表示,私人拥有的传统建筑大多为农民所有,要农民出钱对其进行维护可能性很小,而产权流转后又不允许搬走,那么外来社会资金来保护传统建筑的兴趣肯定会大打折扣。因此,国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传统建筑原址保护还需各种政策支持。下一步,应进一步推进传统建筑保护的立法工作,用法律将我国宝贵的历史传统建筑保护起来。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韩洁陶冶 王学涛/文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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