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案例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某和丈夫结婚后,开了一家电脑公司。经过多年打拼,公司资产不断扩大,两人也过上了让当地人羡慕的富足生活。但随着经济状况的越来越好,李某的丈夫染上了赌瘾,有时一个晚上输掉数万元,做生意也没有以前那么上心了。因为丈夫赌博的事儿,李某曾数次提出离婚,最后都因年幼女儿的哀求而作罢。眼看自己辛苦赚的钱被丈夫大肆挥霍,李某感到非常焦虑和无奈。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又为了保住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李某想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那么,法律是否支持李某这种行为呢?
  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问题上,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共有原则,即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一般只有在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但为了防止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财产的侵犯,相关司法解释对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该规定,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出现法条中规定的两种重大变故,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李某反映的情况来看,李某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沉迷赌博,大肆挥霍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属于上述法条规定中的第一种情况,所以李某可以向法院起诉,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求法院对李某和丈夫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陶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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