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省参会的林业系统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及时发出“林”声音、讲好“林”故事。
创新模式,破解林地经营权流转难题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和集体林改的不断深入,浙江试点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制度和林业股份合作社建设模式对全国都有借鉴意义。”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在这次两会上,关注的焦点依然是林权流转的老话题,并带去了两个新观点。“由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经营权在法律性质上有本质区别,林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有林权证做权属凭证保障;但林地经营权是一种债权,只能靠流转双方签订的合同来保护,一纸合同往往无法让受让方获得权属上的安全感。加之工商资本无法凭借债权进行抵押贷款,融资的途径受限。”吴鸿说。
这些弊端直接影响了商业资本投资林业的积极性。问题倒逼创新,浙江为解决林地经营权流转难题进行了探索创新。
吴鸿介绍,浙江创造性地提出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制度,即林业主管部门应林地经营权流出流入双方的申请,为林地流入者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该证作为林地经营权人拥有经营权的合法证明,可以起到对按权属经营管理的补充作用,与《林权证》相辅相成。
这项由龙泉首创的改革在2014年的两会上得到李克强总理的肯定。借此东风,浙江在全省推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制度。如今,《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办法》(草案)已拟定完成,正面向全省征求意见。
对于可以采取出租、转让等形式进行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哪一种形式更能实现集约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浙江的实践证明,林农以林地、林木作价入股组建林业合作社,合作社再与工商资本联合经营、确定股权比例、按股分红的股份合作社经营模式,更能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也更有利于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吴鸿说。
吴鸿表示,在改革过程中,给投资林业的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的同时,也要防止市场主体借投资林业之名大肆圈地、滥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对此,吴鸿建议,一是在全国推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制度和林业股份合作社建设模式,并起草出台全国统一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发证管理办法和林业股份合作社管理条例。同时,完善诸如凭借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进行抵押贷款、申请采伐许可证以及对股份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与现有相关林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有效衔接。二是建立健全工商资本参与林权流转的准入和监管机制。设置工商资本进入林业领域的条件,对其注册资金额度、解决村民劳动就业人数等作出相应要求,设定再次流转的时间期限,并对程序进行严格把控,对有备案记录和合法经营的工商企业,鼓励其多参于林业产前、产后服务,带动农户共同富裕,并给予财政补助和奖励。 田新程
因地制宜,培育防治雾霾树种
“由河南园林专家研发的一种能够有效降解雾霾中毒素二氧化硫的新品种杨树‘普瑞杨’,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在华中地区推广。那么,国家能否根据全国各地气候、水文特征情况,因地制宜培育或选择适合不同地域的一批防治雾霾树种,通过植物吸收这种方式,降低各地空气中的PM2.5指数。”全国人大代表、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在两会上建议。
雾霾已成为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傅企平说,民间人士、专家、政府官员等纷纷提出各种治理雾霾的招数,总结起来,主要有减少源头排放、增加雾霾吸收量等途径,一些科研机构甚至纷纷研究防治雾霾的口罩、鼻塞等器具。培育种植防治雾霾效果好的树种,以植物吸收方式防治雾霾是其中一个标本兼治、见效快的好办法。
据专家研究,植物中吸收雾霾效果较好的品种有红豆杉、夹竹桃、槐树、杨树等。近年来,北京地区雾霾严重,北京近郊在选择绿化树木品种时,已向红豆杉、杨树等防治雾霾效果好的品种倾斜。国内一些园林专家也开始培育、筛选防治雾霾效果好的树种,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河南濮阳市林科院高级工程师张存义培育出的“普瑞杨”就是一种适合那一区域防治雾霾的新品种杨树。“我国地域辽阔,树木生活成长有很大的地域局限性,一些北方树种在南方不一定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全面发挥树木防治雾霾的作用,需要培育适合特定区域生长的树木品种。”傅企平建议,国家要投入专项科研费用,按照华北、华南、西北等不同区域,培育出适合不同区域生长的防雾霾树种。由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部负责检测,精选出适合不同区域生长的主要防雾霾树种,在该地区的行道树、公益林、小区绿化等绿化工程中优先重点选用。
龚哲明 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