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家从事医疗废物处理的环保科技公司将本该运往外地焚烧的医疗废物直接混入了生活垃圾。对此我国法律、法规有何规定?
说法: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产生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因此,医疗废物是引起疾病传播或相关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危险性因素。《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在行政处罚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在刑事处罚方面,《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关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