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教育

宁波:高校毕业生可获购房补贴

  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宁波创业就业,宁波市对在甬就业的、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将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为房价总额的1%。
  据了解,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购买普通住房,均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 (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据宁波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所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三者之一材料购买首套商品房,享受相关优惠。
  同时,为让更多高学历高校毕业生在宁波稳定就业,宁波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接收的来甬工作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周琼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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