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先明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林场一线,以场为家,走遍了林场的每一寸山头地块,先后担任护林员、护林队长、场长助理和场长、党支部书记。他二十几年如一日,以发展林业为己任,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林场乃至莲都区的国土绿化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0年林场最困难时,祝先明受命担任场长、党支部书记。他拿出自己的10多万元积蓄,赎回被银行抵押封存的林场办公室,带领林场干部在逆境中拼搏。针对林场遇到的资源、经济两大困境,他提出推行分户承包经营责任制,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挽救了一个濒危林场。
祝先明根据林场位于城市周边或瓯江重要生态区位的特点,果断决定停止林场木材的生产性采伐,将工作重心转到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上来,到2011年底,林场经规划批准的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场林业用地面积的96%。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他提出“封山为主,封、造、管相结合”的一系列措施,在公益林封育的基础上,积极营造既有重大经济价值又有重大生态效益的厚朴林、美国红枫林、苦槠及木荷防火林带,在交通方便的林区大力种植杨梅等既能为职工带来可观经济收入又有重要生态效益的树种。经过近7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效益。
木材卖不上价,砍伐指标逐年收紧,林场的采伐成本越来越高,日子越过越紧巴。特别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种种的不适应让林场债台高筑。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工资都难以保证,更别提社会保障。2008年,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国有林场的定性定位、编制经费、管理体制、社会保障等作了具体规定。由此,国有林场发展迎来一个重要转折点。作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祝先明于2011年、2012年分别提交了有关林场改革的提案,反映村场改革的迫切性、重要性,积极争取林场改革优惠政策,使改革成果惠及每个林场职工。
因工作业绩突出,祝先明先后被评为莲都区先进党员、优秀人大代表、“十佳”人大代表,被授予省绿化奖章、全国绿化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