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一村委会主任伙同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伪造宅基地证、补偿清单等手段,骗取国家安置商品房、搬迁安置补偿款,非法侵吞国家财产。7月1日上午,南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子。
被告人陈建良41岁,从1999年开始担任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焦山门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被告人张学平44岁,是该村村民委员会的一名聘用人员。2010年以来,陈建良、张学平共同协助大桥镇政府从事焦山门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其中,陈建良具体负责拆迁农户户数统计、房屋丈量、补偿清单审核汇总等整体工作;张学平具体负责拆迁农户房屋丈量平面图制作、补偿清单核算制作等工作。
2010年,焦山门村搬迁开始,被告人陈建良虚构其父亲陈某拥有拆迁房屋的事实,伪造了房屋补偿清单,成功骗取国家搬迁安置补偿款153152.6元。
2011年,陈建良又虚构了其母亲拥有拆迁房屋的事实。因为一户一宅的原因,陈建良和父亲陈某都是有宅基地的,于是陈建良就在伪造的宅基地证上填写了母亲的名字,并让工作人员按他报的数据填写。之后,陈建良将宅基地证和自己画的丈量平面图交给了张学平。张学平一眼就看出了这张宅基地证是假的,但考虑到自己家不在搬迁范围内,需要陈建良帮忙,张学平便按照陈建良提供的材料填写了补偿清单,并在经办人处签了字。就这样,陈建良又一次成功骗取国家安置商品房、搬迁安置补偿款合计526190.63元。
同年,陈建良和张学平又如法炮制,共同虚构了张学平拥有拆迁房屋的事实,通过伪造房屋补偿清单,骗取国家安置商品房、搬迁安置补偿款合计676713.15元。这笔款由张学平非法侵吞。
2013年12月25日,被告人张学平主动向南湖区检察院投案,并退出全部房款。
当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等待陈建良和张学平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南轩 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