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下班去吃早饭,途中却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年轻的小廖走了,父母伤心,老板喊冤。近日,永康检察院用8个小时,终于成功化解了这起历时一年的工伤纠纷。
2013年1月的一天清晨,贵州籍务工者小廖上完夜班后去吃早饭。途中,小廖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由于是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小廖父母向永康市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以事故地点不属于下班的合理路线为由,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小廖父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劳动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这下,企业主王某不服了,向永康检察院提出了申述。王某说,小廖到厂里上班才三四天,根本就没来得及办工伤保险。根据相关规定,厂方需支付50万元左右的赔偿金,“这笔钱要付了,我的厂就倒了。”王某有些激动,“小廖这么年轻就去世了,我们对他的父母相当同情,也愿意给予适当赔偿,希望检察机关能从中调解。”申诉期间,劳动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认为,如果厂方坚持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小廖父母至少要两年后才能拿到赔偿款,其中,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此,检察官多次联系小廖父母及企业主王某。终于,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处理,并定于今年3月31日上午,在检察院碰面。当天上午,检察官请双方当事人谈了各自的意见,并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直调解了8个多小时,直到下午4点30分,双方达成了28.28万元的赔偿协议。次日,企业主王某支付了全额的赔偿款。 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