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旺盛的饰品市场催生氰化钠地下交易链

义乌斩断非法交易“毒链”

  •   近日,义乌一个非法交易氰化钠的犯罪团伙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王平、周明等20人因犯非法买卖、运输、存储危险物质罪分别被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
    污染小河牵出危化物买卖大案
      氰化钠,只需0.1克,即可让一个成年人丧生。可它又是饰品电镀行业不可或缺的工业原料,市场需求量庞大。于是,一个非法交易氰化钠的地下利益“毒链”悄然形成。
      去年4月9日上午,义乌市赤岸镇安监所工作人员在例行走访中发现,该镇后金宅村一条小河污染严重。经过查访,小河旁民房里的一家小型电镀作坊引起执法人员的怀疑。作坊环境很差,电镀槽内装满了黑色液体,散发出难闻的刺激性气味。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通报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检查后发现,电镀作坊没有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文件,电镀槽内的黑色液体可能含有剧毒化学物质氰化钠,遂向警方报案。
      随后,公安机关在屋内搜出3.6千克氰化钠。作坊主王平交代,去年3月,他从老乡何登信处购买了10千克氰化钠,用作电镀原料。随着审讯的深入,一起销售网络覆盖浙江、广东、江西三省,涉案厂房散布义乌、东阳多地的特大剧毒化学品交易案浮出水面。
    顺藤摸瓜揪出四大交易链条
      根据王平的供述,何登信很快落网。原来从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何登信先后从赵亚飞和傅常洲的手中购得氰化钠后,转售给王平、戚辉、张现军、胡孝林等人用于非法电镀。随后,江西某化工公司业务员周明浮出水面。2012年6月,周明辞去工作,利用以往的工作便利,专门从事氰化钠买卖,从中赚取差价。
      经过审查,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个“蛛网交叉式”非法买卖氰化钠的交易链条主要有四:一是以周明为中心的剧毒化学品交易案。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周明将8300千克氰化钠出售给傅常洲,而后傅常洲又转售给何登信、叶银荣、盛永章等人。二是以何登信为中心的剧毒化学品交易案。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何登信从赵亚飞处非法购得氰化钠后,转售给王平、戚辉、胡孝林等人。三是以朱长松、戴小波为中心的剧毒化学品交易案。2013年3月至4月,朱长松分3次从一温州籍男子(另案处理)处非法购得24桶1200余千克氰化钠后,分10次卖给康刚勤、戴小波等10人。后戴小波又采用面包车拉运(属高风险运输剧毒化学品方式)将2桶100千克氰化钠转售给张现军、戚辉。四是以许跃春为中心的剧毒化学品交易案。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许跃春先后5次从广东籍男子翟东(另案处理)处购得氰化钠5190千克用于非法合成电镀原料氰铜盐,同时将节余的210千克转售胡孝林。
    庞大市场需求滋生利益“毒链”
    “这是近年来义乌市查获的涉案人数最多、案情最为复杂、影响最为恶劣的非法买卖剧毒化学品案,背后是一个因庞大市场需求而滋生的利益‘毒链’。”承办检察官说。
      氰化钠是饰品电镀行业的必需原材料,而饰品在义乌小商品出口中占据重要份额。庞大的饰品市场催生了一批没有合法手续的非法电镀厂,这些电镀厂无法通过公安审批环节从正规渠道获取氰化钠,便只能向“黑市”购买。另一方面,氰化钠供应企业规定每次申领氰化钠最多不能超过50克,受此约束,许多正规电镀企业在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将目光投向“黑市”。巨大的经济利益导致非法买卖氰化钠的“黑市”日渐活跃。
      “这些非法买卖、运输、存储的氰化钠,极易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地雷’。”承办检察官说,本案中这些非法电镀厂的氰化钠储存条件极其简陋,常用铁桶、塑料袋等简易器皿盛装。运输交易时也多用面包车拉运或通过长途汽车托运,一旦造成泄漏,后果不堪设想。“要斩断氰化钠滋生的利益‘毒链’,除了要强化惩治打击力度外,还要建立常态化安全监管机制,强化交易市场引导。只有多管齐下,非法买卖、运输、存储危险物质的行为才能被遏制住。”检察官表示。 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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