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又至,我省工商及消保部门陆续发布了201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农产品、汽车、电信、网购等多个行业领域。本报从中选登一些典型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蒜苗过早抽芯 农户集体获偿
2013年5月14日,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五社村31名农户联合反映,因种子问题造成243.3亩大蒜大面积过早抽芯,严重影响大蒜产量,给农户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瓯海区仙岩工商所调查人员查证,大蒜种子进销货渠道正常合法,但相关经营单位和农户都没有对该批种子进行留样,因此无法鉴定种子的质量。针对农民消费者这一特殊群体,而且大蒜严重减产已成事实,调解人员认为经营单位在销售种子时,未告知种植方式、适用季节、苗期时间等,在种子分销过程中没有在包装袋上加注使用说明,因此未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最后,经营户同意按每斤种子2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偿。2013年6月3日,这些农户获得了共计61080元的补偿款。
该案在无法鉴定种子的质量、农户和经营户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经工商所多次调解,经营户最终对农户进行了补偿。但需要提醒农民朋友,要注意及时留存相关种子与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新车上不了牌 车行承诺补齐资料
去年2月1日,杭州市下城区工商分局接到安徽消费者钱某投诉称,他在杭州一家汽车行付款提车后,至今公司未能提供报关单、发票、检验单等资料,导致汽车无法上牌,多次催促商家仍无法确定交付日期。
下城区工商分局经调查得知,钱某并不是直接从汽车行购买的车,中间经过了几次转手,购车款由安徽经销商预先垫付,但安徽经销商的垫付款部分是由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车主上不了牌照拒付购车款。由于海关重补单据时间的不确定性,致使汽车行不敢对重补票据的时间进行承诺。而消费者最重要的诉求就是要求汽车行写下补齐票据时间及承担责任的承诺函。
该局工作人员进行了4个小时的现场调解,最终汽车行承诺在一个月内补齐相关手续(海关因素除外),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补偿车主1.5万元作为往返合肥至杭州的交通等费用。
电信套餐起纠纷 莫让套餐“套”晕
2013年10月,慈溪张先生办理了“159”电信套餐,每月的费用都在200元以上,后经查询他发现每月多出了29元的信息服务费,而他并未办理此业务。通过消保部门多次与电信交涉,电信退还了张先生多收的200多元费用。
消费者要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情况,不要被眼花缭乱的套餐服务或省钱的噱头迷惑,选择基本的、实用的服务项目,特别要警惕不知情的或者捆绑收费服务项目,该拒绝的要拒绝。此外,要保留好合同、业务开通票据等资料,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