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近日,省工商局发布《2013年消费申诉评析报告》,2013年全省工商12315共受理消费申诉案件1067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合计10898.02万元。其中,商品类消费申诉案件为54243件,占全年申诉总量的50.8%,服务类消费申诉案件为52492件,占全年申诉总量的49.2%。
商品消费申诉案件中,日用百货类商品的申诉案件为12033件,占申诉总量的22.2%;食品类商品申诉案件为8924件,占申诉总量的16.5%;排名第三位的交通工具类商品申诉案件为7223件,占申诉总量的13.3%。
为什么日用百货类商品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日用百货商品作为基本生活消费品,需求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直接成为消费申诉的焦点”。
该负责人介绍,服装和鞋帽是该类商品中的热点申诉领域,分别为3925件和3438件,两者之和占到日用百货类商品申诉总量的61.2%。消费者申诉的问题集中在羽绒服跑毛、线衫羊毛衫起球、褪色、内衬破损、开缝、漏针、缩水、标牌不一致、价格欺诈、特价商品商家拒绝三包等纠纷。
服务消费申诉案件中,居前三位的是电信服务、居民服务、互联网服务。其中,电信服务类申诉7397件,互联网服务类申诉3085件,两者占服务类消费申诉总量的20%。而移动电信服务类申诉为6568件,占电信服务类申诉总数的88.8%。
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分析,这与目前智能手机快速发展密切相关。从申诉性质上看,除了以往的擅自开通收费业务、擅自更改套餐、对优惠活动隐含的限制条件不做说明或者模糊解释、捆绑业务陷阱多、安装和故障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以外,2013年最突出的是关于上网流量计费问题,消费者普遍对于上网流量的计费方式、宽带包月到期后没有告知用户却擅自更改宽带套餐或继续收取费用、手机上网不明流量产生的原因及被扣的费用等持有疑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