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日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对过去一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并对今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4年1月1日,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履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职责。市县两级也在进行机构改革,新成立市场监管局。会议指出,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加快构建“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处置体系、标准法规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努力推动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科学监管水平、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前列。
强化综合协调,夯实食药安全工作基础
2014年是食品药品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年。今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社会共治的监管新格局。推动各级政府负总责,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首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此外,还将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食安办建设,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加大协调力度,树立协调权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强化专业监管,提升“药械保化”安全水平
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强化质量管控,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制度规范。强化预警监测,加大监督抽验和检查力度,对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防止发生重大不良事件。
另外,还要强化风险防控,对高风险药品及质量管理薄弱药品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100%开展飞行检查。进一步深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品种逐一建立健全全环节、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机制。
强化属地责任,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履行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起步之年。全系统将强化日常监管,在生产环节,重点加强食品标识标签、生产场所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现场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在流通环节,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无缝衔接机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原产地可追溯体系,实施批发、仓储和商场超市高密度监管,开展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
另外,还要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继续落实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品种,以及校园及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严管措施。完善“四小”(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区域性特色食品监管。此外,还将加快《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修订,推动完善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等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的政策法规,制定“四小”管理规范,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等监管制度。
强化专项整治,规范食药市场秩序
新机构展示新形象。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选择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
食品领域重点打好两大战役,上半年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下半年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行动。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等专项行动,继续严厉整治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短期与长效并重的思路,突出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等联合执法机制以及案件会商、信息互通等行刑衔接机制,确保执法打击到位。
强化社会监督,构建社会共治监管格局
今年,我省将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报告及“黑名单”制度,深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与分级监管,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诚信档案,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监管信息系统。同时,深化示范创建,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餐饮食品“321示范工程”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单位辐射作用和引领效益。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不能仅仅依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在强化行政监管的同时,更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管,打食品药品安全的“人民战争”。今年,我省将拓展监督主体,认真开展“你点题、我检测”、“我执法、你参与”等互动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监管的热情,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还将加强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等队伍建设,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并参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