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佳妍 通讯员 陈建明
本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包括克百威在内的21种限用农药全面退出宁波市场。这也是我省第一个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限用农药退市管理的城市。
限用农药是指根据农业部有关公告规定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及部分农作物上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使用不当存在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隐患的农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违规、滥用限用农药是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重要隐患。
为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宁波市从2013年5月开始探索限用农药全面退出市场的构想,制定“四步走”的实施方案。一是行业倡议。由宁波市农资供销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和种粮大户协会联合向全市农药批发、零售、使用的企业和个人发出倡议,不再在宁波本地经营、使用限用农药及其他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二是公开承诺。由宁波本地32家农药批发企业和12家台州、绍兴在甬开展农药批发业务的企业共同向社会承诺,从今年起不再向宁波市的农药零售店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发销售列入限用名单的农药。三是宣传告知。农业、工商、供销三部门联合向全市983家农药零售单位和相关个人发出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限用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的危害情况;农药批发企业承诺不再批发经营限用农药情况;农药零售单位和个人承诺不再经营限用农药情况。四是全面实行。从2014年1月1日起,限用农药正式退出宁波市场。
为确保限用农药退市工作平稳进行,宁波市农业部门坚持“政府引导、行业倡议、企业自愿”的原则有序推进,联合工商、供销等部门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药批发企业、零售单位及部分农业生产主体的意见,使各方达成共识,减少推进阻力。要求农资经营企业组织替代货源,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农药来替代限用高毒农药,保证农业生产需要。在退市农药品种上,结合宁波实际,在农业部规定的克百威、甲拌磷等17种农药基础上,增加乙酰甲胺磷、杀扑磷、磷化铝和五氯酚钠等4个品种,努力把农药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从今年1月6日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限用农药退市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农药批发、零售企业开展地毯式全面检查,确保退市工作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