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吃狗肉煲悠着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小心吃到“毒狗肉”

  □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郑慧玲
  每到天气转凉的时候,就是狗肉煲流行的时候。近几年,各地时有报道不法分子利用氰化钠等剧毒化学物质加工制作诱饵“套狗”,经屠宰加工后流入餐桌。上个月,海宁警方摧毁了一个横跨浙江嘉兴、江苏徐州两地的制售有毒狗肉团伙。据悉,迄今尚有11吨“毒狗肉”流入市场。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和采购验收两道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杜绝毒死狗肉等流入餐饮环节。广大消费者谨防购买或食用毒死狗肉,以防发生中毒事故。
  据了解,毒杀家狗所使用的氰化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根据国家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氰化钠属毒害品,致死剂量为0.1克至1克。人食用后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昏、四肢抽搐等中毒症状,严重的可造成死亡,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隐患。
  那么,如何鉴别“毒狗肉”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给出鉴别“毒狗肉”的三招:
  一看色。正常狗肉呈现鲜红色,非正常死亡的狗,表皮暗红,甚至紫红。有些商贩为了祛除毒狗肉的皮层暗红,会用水浸泡,狗肉表皮会呈现白色或灰白色。
  二看膜。鲜狗肉见风起膜,表皮会有很薄的干膜。非正常死亡的狗,胴体没有干膜,而且湿漉漉的。
  三看杀口。正常宰杀的狗,身体上留下的刀口肉是外翻的,刀口周围也有血细胞浸润,会更红一些。在狗死亡后为蒙骗别人补上的刀口,切口则是平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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