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五部委: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6万人,占所有农村儿童比重达37.7%,占全国儿童的比例为21.9%。与2005年全国1%抽样的调查估算数据相比,5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人,增幅为4.1%。
  与其他孩子相比,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更容易受到伤害。除了溺水、中毒、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事故之外,留守儿童还面临来自其他多方面的安全威胁。
  首先是家庭劳作。父母外出后,留守儿童也要承担一部分农业生产与家务劳动。对于尚未成年的儿童来说,其中不少劳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一些儿童易被劳动中的工具、锐器所伤,或出现烧伤、烫伤的情况。其次是人身侵害。普遍存在入室盗窃时打伤留守儿童、对留守女童进行威胁与骗诱和企图拐卖留守男童等事例。
  针对上述情况,教育部、全国妇联、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5部委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全国妇联报告建议,政府应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农民工家庭在经济、教育、健康等领域的监测评估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常规统计之中。同时,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网络,在留守儿童集中的村、社区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以乡规民约的方式推行农村儿童监护人监督制度,建立邻里互助组,对法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进行监督;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有关人员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
(摘自《中国青年报》 刘菁/文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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