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法官一句“测谎” 点破案件真相

餐馆打工老人摔伤获赔偿

  •   近日,桐乡法院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由餐馆老板罗某赔偿打工时摔伤的王奶奶23000余元。
    到底在哪摔伤双方各执一词
      罗某,四川人,三十多岁,在海宁开了一家小餐馆。王奶奶,家住罗某餐馆附近,退休后便在餐馆做散工。
      王奶奶说,2012年7月3日,她在餐馆厨房洗碗,由于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了。之后罗某开车把她送到镇上的医院治疗。
      经诊断,王奶奶系手臂骨折,因伤势严重,王奶奶先后到杭州余杭等地的医院治疗。整个治疗过程,罗某帮忙垫付了7000余元的医药费。
      罗某却说,王奶奶是在自家的厨房里摔了一跤,然后打电话给他,让他送去医院看看,他答应了。而自己又出于好心,帮忙垫付了医疗费,这部分费用以后会在王奶奶的工资里扣除。
      罗某还表示,自己的餐馆主要做学生生意,当时学校已经放假,因此餐馆处于半开张状态,店里只有几个小厨师,王奶奶根本就没有上班。
      第一次开庭,双方各执一词,承办法官朱雪江一时间也犯了难。
    初步掌握真相 法官戳穿谎言
      为了找出真相,朱雪江决定展开深入调查。
      朱雪江了解到,老太太是没有手机的,但罗某却说老人家是“打电话让他送医院”,而且还有两名目击村民告诉朱雪江,他们虽然没有看到王奶奶摔倒的经过,但却看到她从餐馆出来,并由罗某拉着去医院。“如果老太太真的是在家里摔倒,不可能从餐馆出来,而且第一时间也应该是向家人求助。”
      朱雪江再次找到罗某,面对朱雪江的疑问,罗某支支吾吾始终说不清楚。朱雪江又对罗某说,法院建议用专门的仪器做“测谎鉴定”,并讲明他如果作伪证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时,慌了神的罗某,见推脱不过,只得承认王奶奶是在他的餐馆摔倒的事实。
    达成赔偿协议 两家不伤感情
      原来,事发当天,王奶奶像往常一样在厨房洗碗,地上都是肥皂水,她脚下一滑便发生了意外。治疗结束后,经医疗机构鉴定,王奶奶的伤势构成了十级伤残。
      期间,罗某虽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按照我省现有的赔偿标准,罗某还应该赔偿王奶奶伤残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4万余元。
      罗某也坦言,因为自己的小餐馆生意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还要抚养两个小孩,4万多元的赔偿对他来说实在有点吃不消,不得已才撒谎赖账。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罗某赔偿王奶奶23000余元。 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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