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从政策支持、项目倾斜、产业扶持、新村建设四个方面,全面启动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
在政策指导上,根据产业重建和新村建设需要,指导帮助灾区统筹规划,做好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做好灾后村级组织集体资产管理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鼓励非灾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到灾区领办、联办、创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项目帮扶上,在符合同类支农项目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前提下,在现代农业项目资金安排上对芦山地震灾区给予倾斜。
在产业扶持上,引导扶持灾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在新村建设上,编制县域、镇、新村全域规划,通过灾后重建形成布局合理的新型城乡体系,实现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大提升。
(摘自《四川日报》 邹渠/文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