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农机化

海宁:

对引进首台试验农机设备全额补助

  近日,海宁市农经局、财政局联合下发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村经济合作社购置机械化育插秧设备的累加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粮食(油菜)烘干机械的累加补贴;购置植保机械、保鲜冷库、大棚耕作管理机、微耕机的累加补贴和该市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机械与设施(备)购置补贴。
  方案显示,今年海宁市将继续加大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工作补助力度,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购置水稻育秧、插秧机械及设备实行专项补贴。购置插秧机、秧盘、种子催芽器、育秧流水线、碎泥机、床土输送机实行全额补助,其中插秧机、秧盘由市财政及以上补助80%,镇(街道)补助20%;承担机械化育插秧任务100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购置搬运机械每台补贴50%,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植保机械、保鲜冷库、大棚耕作管理机、微耕机、在该市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粮食(油菜)烘干机械,市财政按中央补贴额进行定额累加。
  此外,为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因地制宜加快推广新农机新技术,提升发展海宁市农业机械化科技水平、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服务水平,推进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该市财政继续实施农机购置专项补助。对适合海宁市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机械与设施(备)补助50%;经批准引进该市首台试验、示范的农业机械与设备实行全额补助。
张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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