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湖市新仓镇石路村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为该村340亩征而未用的土地找到了临时“婆家”。这340亩土地如今已种上小麦作物,重新焕发出了蓬勃生机。
“在土地的征和用之间总会有一个时间差,利用好这个时间差,就能更好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新仓镇石路村党总支书记范娟华告诉笔者。石路村靠近新仓集镇,对于这340亩土地,石路村临时租给了吴国华和王白弟两位种粮大户,采取的是一年一定的承租形式,加以租赁,合理利用种植,但也明确规定征而未用的土地随时有可能因为某个项目的需要而被重新激活利用。所以成功承租的种植户在土地使用上必须遵循不种植多年生作物,不转包,不搭建建筑物等原则。
征而未用的土地被重新利用起来了,租出去后所得的收入也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据了解,石路村通过公开招租,340亩征而未用的土地平均每亩的出租价在500到600元之间,可为村级集体带来20万的经济收益。土地出租所取得的收益一部分用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效益,另一部分则用在修路、造桥等社会公益事业上。
沈晓琴 倪聪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