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村道边修摩托车出事故,责任谁负?

  案情:杨某骑人力三轮车沿村道由东向西行驶,与对向行驶的由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交会。杨某在避让过程中摔倒,结果车辆损坏,她自己右侧肱骨上段骨折。事发后,杨某经过多次治疗才痊愈,而且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为了赔偿的事,杨某多次与计某协商,但没达成一致,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计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2327.09元。
  拿到传票后,计某觉得很冤枉,他说自己根本没与杨某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当天,他的摩托车罩壳脱落了,于是停在路边修理。这时,杨某从坡上冲下来,因来不及刹车而摔倒在路边。他看杨某情况比较严重,就将她扶起来并送到医院救治。计某认为,杨某的受伤与他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法院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根据交警部门所作的记录,事发经过为杨某骑的人力三轮车在与计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会时,杨某在避让过程中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在乡村小道,车道狭窄,且没有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法院认为,计某驾驶机动车未尽到审慎义务,应对杨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杨某在避让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也有过错,应适当减轻计某的赔偿责任。因此,法庭酌定计某应承担杨某损失的50%。但由于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所以他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杨某40576.49元。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狭窄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更应当谨慎。而本案中计某之所以要赔偿如此高额的款项,主要是因为他没有购买交强险。由此可见,该投保的要及时投保,千万不能因小失大。
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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