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镇昆亭村,申请人付某与你村的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近日,宁波北仑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书记员小郑正在打印、装订有关案件的执行文书,其中一份“执行告知书”将要送给被执行人李某所在村。别小看这份“执行告知书”,自今年8月起,就凭它,北仑法院高效执结了不少“骨头”案。
10月29日,北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买卖合同执行案。柴桥镇的王某和春晓镇的林某在一笔买卖中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林某支付王某货款3万元。“不给面子”,林某从一开始就对王某的起诉甚为不满,判决后,依然以各种借口不履行判决。于是,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仑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发现,林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于是,法官电话联系上了林某,并提醒他若3天内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把执行文书同步发送到其所在村。“这个不行,太丢人了……”刚开始还显得很淡定的林某一听到执行文书要送到村里,马上紧张起来,连连表态尽快还款。林某之后当面归还了3万元欠款,还一再表示歉意。“执行告知书进村入社,一方面是为了震慑被执行人,另一方面也让被执行人所在村或社区掌握相关情况,以便他们提供执行协助。”北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北仑法院还将对存在拒不履行判决、恶意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将执行曝光令、悬赏执行公告、限制高消费令等在被执行人所在村或社区公告栏进行公告,进一步加强执行威慑力。 北纬 北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