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退耕还林工作汇报。会议决定,自2013年起,适当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分项目的补助标准。
会议指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仍处于关键阶段,要突出工作重点,继续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一要着力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实施巩固成果建设项目要以困难地区和困难退耕户为重点。二要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专项资金运行安全。三要加强建设成果后期管护。做好林木抚育、补植补造、森林防火等工作,提高退耕还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引导农户树立主体意识,切实搞好沼气等建设成果日常维护。四要加强效益监测,开展巩固成果成效评估。
(据新华社 桂嘉鸿/文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