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就《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新规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相关从业人员、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时,应当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
我国《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已发布实施21年。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部分人群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体检等健康体检时,应当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这些人群包括从事结核病防治的医疗卫生人员,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接触粉尘或有害气体的企业人员,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其他易使肺结核扩散的人员。
(摘自《新京报》 蒋彦鑫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