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成都上调高温津贴

  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宣布,今年成都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1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每人每天10-12元。由此,各类用人单位执行的每日高温津贴标准至少上调2元。
  成都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摘自《四川农村日报》 刘鑫/文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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