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今后我国各类建设项目集中连片占用优质耕地,都要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即通过移土培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通知要求,今后凡城镇周边及各类园区、东北及中东部等优质土壤丰富地区,各类建设集中连片占用耕地的,都应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应借鉴三峡库区移土培肥工程及一些地方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和再利用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按“谁占用、谁剥离”原则,切实将占用耕地单位剥离耕作层的法律义务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各类建设用地项目与土地整治、坡耕地改造、中低产田改造等工作,综合考虑经济、技术以及取土和覆土供需匹配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取土区、存放区和覆土区,统筹安排剥离、存放、覆土等任务,力争剥离与覆土紧密衔接、同步实施。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 王立彬/文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