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2-3版:防灾减灾特刊

养殖业救灾措施

  1.检查各类设施和产品的损失情况。
  2.检修养殖及休闲设施设备,开展自救重建工作;涉渔休闲业经营单位须在确保设施、设备运营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恢复经营。
  3.做好水产养殖灾后病害防治,及时捞出水体中的死鱼、死蟹等,并作无害处理,避免疾病传播。
  4.补放苗种。对损失严重的,在对养殖设施修复、消毒后,及时补放苗种,尽快恢复生产。
  5.加强生产管理,科学投喂。特别是围塘养殖要密切注意观察水色变化,检测水体的溶氧状况,及时采取补水换水、使用水质改良剂和微生态制剂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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