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新房变危房 责任谁来担

  张某系一农民,组织了一些民工从事建筑施工,但没有建筑资质。去年6月,他为村民贾某建设房屋。9月8日,房屋建成后,贾某搬进去居住。不久,贾某发现房屋墙体多处出现裂缝,在村委会多次调解下,双方未达成调解意见。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责任。
  法院依法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委托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了鉴定。经鉴定为B级,预估加固费用为1万元。法院裁定双方各承担50%。
  说法:本案原告采用的是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建房,在无正式设计平面图、无整体结构图、无地基基础图,且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无建筑资质的被告建设施工,导致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原告自己存在过错;被告在自己无建筑资质,建房中未按照相关规范配置配筋,水泥砖随拉随砌,标准养护期得不到保证,造成房屋出现裂缝,造成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其行为亦存在过错。
  综上,原、被告双方各自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其实际情况,各承担50%的责任为宜。为此,承办法官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建房时一定要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让有资质的建筑工程队承建,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不要图省事、省钱,嘴一碰、在地上一画就开建了,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赵会平 杨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