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应给予征地农民平等的权利

  ——征地问题一直是经济和社会热点问题。近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谈征地纠纷时说,农民不是反对征地,而是担心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他的这番话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华南师大“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胡靖在媒体上发文指出,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镇化、工业化高速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征地的过程。至今,因征地而产生的“失地”农民超过了4000万人。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失地”农民还会继续增加。
  对于农民,土地的意义不仅是一种不动产,而且还是一种特殊的保障形式。它至少可以为贫穷的农民提供食品、住房、就业、养老保障。因此,政府征用农地,就必须充分考虑土地保障的特征,必须以社会保障来置换农民的土地保障。如果不具备提供社会保障的条件,政府就不应该征地。寄希望未来的征地,应首先给予农民一个平等权利的认同与尊重。如此,才可能彻底消弭征地引发的各种问题、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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