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水防治大幕将启。10月14日,国务院发文批复,称原则同意《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根据2001-2002年国土资源部完成的第二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在197万平方公里的平原区中,层地下水Ⅰ类和Ⅱ类水质分布面积仅为4.98%,Ⅲ类水质(即饮用水的警戒线)面积为35.53%,Ⅳ、Ⅴ类面积高达59.49%。
“但这种监测或者调研都是局部或者片面的。”一位参与《规划》制定的环保专家表示,由于地下水污染家底不清,所以《规划》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专家介绍,全国的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将主要在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和潜在地下水开发区开展,涉及六大领域,即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及工业园区等重点污染源以及地表水污染严重城市。
一位地质行业的专家透露,地下水污染监测的成本很高,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投入27亿元,在2010年财政部已拨款3800万。与之前国土资源部做的每100平方公里一个监测点大尺度的调查不同,此次调查将更为细致,重点调查污染源和水源地。
记者获悉,国家已确定北京、山东、贵州和海南四个省市作为先行调查和监测的试点,其余省份将于2013年起全面展开监测工作。
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四点,即全面调查基本属性、管理状况、水质状况及风险源存在情况,地下水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估、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估、风险评估和修复方案评估,建立调查评估数据库,提出地下水环境监管方案。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尔德/文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