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高温津贴期待法律护航

  •   □本报记者 金国栋
      7月份以来,高温晴热天气席卷全省。前几天的强台风“梅花”影响过后,高温天又卷土重来。酷热的天气下,许多农民工仍默默坚守在岗位上。然而,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高温津贴的发放并不那么乐观。
    高温津贴落实难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一村的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工地,最近是一片忙碌景象。记者问一位看守工地的来师傅:“你们发高温津贴了吗?”“没听说发高温津贴。”来师傅很淡定地说,平时工地上是早上6时30分开工,中午休息两小时。
      钢筋工小刘已经在这个工地上干了2个月了,他说:“这个工地上的人有些是我老乡,有的是从河南、四川等地来的。很多人在各个地方干建筑活都不是一年两年了,都没听说哪个老板会发高温津贴?”他自嘲地说:“天再热,我们都习惯了,干的就是这个活,只要能按时发放工资就行了。况且,我们的工作就像游击战,做几个月就要换下一个工地,换一个包工头,谁会来给我们发高温补贴啊?”
      在杭州一家保洁公司工作的陈大姐表示,自己在杭州做了将近8年的保洁工作,早期是没有高温补贴的,最近几年公司开始发放高温补贴,发了没几年,之前是100元,去年开始每个月有160元。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有一些规模的企业都会按时发高温补贴,但大部分在建筑工地等场所工作的工人,几乎都拿不到高温补贴。
      据省内一家媒体的调查,对于单位是否按时发放了高温补贴,只有43%的受访者表示是按时发放的,另有29%的受访者不太清楚此事,剩下的人当中,大部分都表示从来没有领到过高温补贴。
    缺法律依据监管难
      据了解,去年我省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规定:6月开始到9月的4个月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标准为130元。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遇到用工单位拒付高温津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要求企业整改,进行严肃查处。
      “哪个员工敢和老板谈这个?”来师傅说,为一个月几十上百元钱维权没有太多的现实意义,要是惹老板生气,这是要丢饭碗的啊。
      如果企业不支付高温津贴,该受何种处罚?省法律援助中心吴立平说:“高温津贴难落实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缺乏法律依据。没有规定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也难以追究企业的责任。这就使得制度虽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却不是一个具有强制力的规章制度,而更像一个行政指导性质的文件,其执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发多少、发不发也只是依靠用人单位的自觉自愿。如果用人单位拒付,不得不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
      他说,高温津贴之所以无法在建筑工地等一些场所得到落实,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劳动者维权能力较弱,再加上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一些建筑工人和私营企业职工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对等的权利博弈。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诸如安监、卫生等部门,对于高温作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只有建议权,没有监管依据和查处权,就算想管也没法管。
    高温关怀需法律护航
      记者了解到,我国除了51年前出台的一部规章《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外,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对劳动者在高温情况下给予法律层面立法保护和人文关怀的法律、法规。《暂行办法》主要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建设工地领域的劳动者,而防暑降温的措施也局限在技术和保健两个方面,并未涉及高温津贴等福利补助。
      而对空调安装工、清洗建筑物的农民工以及送奶工、快递员等,这些烈日下奔波从事社会服务的工人则没有包含在内。
      业内人士建议,对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个问题,必须制定更有针对性、责任明确的法律,其立法内容应包括高温时段休息、高温费的发放、提供降温措施等多个方面。
      只有撑起法律这把伞,把对高温下户外劳动者的关怀上升到法律层面上,让用人单位依法办事,才能从根本上让高温下户外劳动者能够“体面劳动”,生活得更有尊严。
    烈日下辛勤劳作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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