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房纠纷,六旬老汉粪水泼人,日前老汉因犯侮辱罪,被温岭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两个月。
在温岭坞根镇沙山村,村民林菊琴(化名)的宅基地与65岁的孙老汉的宅基地相邻。林菊琴在地基上浇了部分水泥,准备建房,却遭到孙老汉的阻止,两人由此起了矛盾。村里为避免他们冲突升级,就将林菊琴的宅基地安排到了别处。
去年9月13日上午,孙老汉叫人在林菊琴原先所浇的水泥地面上扎钢筋网架,准备浇筑自家地基。心里有气的林菊琴看见后,手拿一把老虎钳过去阻止。孙老汉看到林菊琴过来,就拿起粪勺在马桶里舀了一勺粪水泼向林菊琴。
林菊琴说,当日正值沙山街集市,围观人员众多,她的身心因此受到严重伤害,人格受到侮辱,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追究孙老汉侮辱罪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老汉因建房与人发生纠纷,采用粪水泼人的方法,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叶长杉